商品详情
商品介绍
说明书
产品名称: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生产企业: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商品规格:15克/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01
使用剂量:详见说明
产品名称: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生产企业: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商品规格:15克/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01
使用剂量:详见说明
【药物名称】
中文通用名称:氟替卡松
英文通用名称:Fluticasone
其他名称:Fluticasonum。
【药理分类】
西药 呼吸系统用药 平喘药 抗炎平喘药 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
西药 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用药 肾上腺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
西药 皮肤及皮下用药 皮肤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临床应用】
国内批准适应症
1.经口吸入用于预防性治疗哮喘及治疗轻至中度哮喘急性发作。
2.经鼻给药用于治疗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的症状。
3.局部给药用于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应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状红斑狼疮、泛发性红斑(作为全身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
其他临床应用参考
用于雾化吸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性肺炎。
临床指南
2016版全球哮喘防治创议更新简介
2020年欧洲呼吸学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撤除吸入糖皮质激素的指南要点解读
安徽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指南(2017版)
鼻炎分类和诊断及鼻腔用药方案的专家共识
鼻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变应性鼻炎专家共识(2021,上海)
尘肺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
成人慢性气道疾病雾化吸入治疗专家共识
儿童鼻炎意见书:欧洲变态反应与临床免疫学会推荐
儿童闭塞性细支气管炎的诊断与治疗建议
儿童常见呼吸道疾病雾化吸入治疗专家共识
儿童常用雾化吸入药物处方审核建议
儿童常用哮喘药物不良反应识别及预防专家共识
儿童喘息性疾病合理用药指南
儿童上气道炎症性疾病联合治疗专家共识
儿童哮喘国际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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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国内批准用法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预防性治疗哮喘
1.经口吸入 吸入气雾剂: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初始剂量:轻度哮喘,一次100-250μg,一日2次;中度哮喘,一次250-500μg,一日2次;重度哮喘,一次500-1000μg,一日2次。一旦症状得到控制,应将剂量逐渐减少至最低有效剂量。
·季节性、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1.经鼻给药 鼻用喷雾剂:初始剂量为每侧一次55μg,一日1次。一旦症状得到适当控制,可减至每侧一次27.5μg,一日1次,以维持疗效。
·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
1.局部给药 乳膏:将本药涂一薄层于患处,一日1次(湿疹、皮炎)或一日2次(其他皮肤病),直至疾病控制,但连用本药不应超过4周。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肾功能损害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肝功能损害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剂量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
·常规剂量
·预防性治疗哮喘
1.经口吸入 吸入气雾剂: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初始剂量:1-16岁儿童,一次50-100μg,一日2次;16岁以上儿童初始剂量同成人。一旦症状得到控制,应将剂量逐渐减少至最低有效剂量。
·轻至中度哮喘急性发作
1.经口吸入 雾化吸入用混悬液:4-16岁儿童:一次1mg,一日2次。应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确定初始剂量。随后根据个体应答调整剂量,直至病情得到控制后减少至最低有效剂量。
·季节性、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1.经鼻给药 鼻用喷雾剂:2-11岁儿童:初始剂量为每侧一次27.5μg,一日1次;如疗效不明显,可每侧一次55μg,一日1次,一旦症状得到适当控制,推荐将剂量减至每侧一次27.5μg,一日1次。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用法与用量同成人。
·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
1.局部给药 乳膏:1岁及1岁以上儿童:将本药涂一薄层于患处,一日1次(湿疹、皮炎)或一日2次(其他皮肤病),直至疾病控制,但连用本药不应超过4周。如用药7-14日症状未改善,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如症状控制,则减少用药频率至最低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
其他用法用量参考
儿童
·常规剂量
·缓解3-12月龄(不含12月龄)儿童皮质类固醇反应性皮肤病(包括特应性皮炎)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1.局部给药 3-12月龄(不含12月龄)儿童:0.05%乳膏:将本药涂一薄层于患处,特应性皮炎一日1次或2次,其他类固醇反应性皮肤病一日2次,轻柔揉搽,直至疾病控制。连用本药不应超过4周。如用药2周症状未改善,应停药并重新进行评估。
【给药说明】
给药方式说明
1.经口吸入 (1)本药吸入气雾剂仅供经口吸入使用。(2)本药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不得注射给药。(3)为确保本药雾化吸入用混悬液更好地吸入或延长药物吸入的时间,临用时可用氯化钠注射液将其稀释。(4)吸入本药后立即用水漱口,以预防口咽部念珠菌病、声嘶。
2.局部给药 本药乳膏仅供外用。如须用于眼睑,应谨慎,避免药物进入眼部引起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玫瑰痤疮、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患者禁用本药乳膏。
3.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水痘)、原发性皮肤真菌或细菌感染患者禁用本药乳膏。
4.肛周或外阴瘙痒患者禁用本药乳膏。
5. 1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乳膏。
【慎用】
1.肺结核(包括活动性肺结核及稳定期肺结核)患者。
2.未治疗的局部或全身真菌、细菌感染患者。
3.全身性病毒感染、寄生虫感染、眼单纯疱疹患者。
【特殊人群】
儿童
1.本药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不得用于治疗儿童重度哮喘急性发作。
2. 1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乳膏。
3.儿童的剂量信息参见“用法与用量”项。
老人
1. 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对本药应答是否存在差异尚不明确。
2.老人的剂量信息参见“用法与用量”项。
特殊疾病状态
近期有鼻溃疡、鼻手术或鼻外伤的患者:以上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本药鼻用喷雾剂。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 心动过速、血管扩张。有阵发性心房颤动的个案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库欣综合征、库欣样症状、肾上腺抑制、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迟缓、高血糖症、体重增加。长期大量或大面积局部使用本药可见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
3.呼吸系统 (1)经口吸入:声嘶、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咽喉刺激、鼻腔刺激、鼻出血、发音困难、哮喘、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鼻咽炎、口咽痛、鼻炎、鼻窦炎、鼻溢、喉炎。上市后还有失音、咽喉部疼痛、哮喘加重、支气管痉挛、胸闷、呼吸困难、肺炎、喘息的报道。(2)经鼻给药:鼻出血、鼻腔溃疡、鼻咽炎、鼻充血、急性鼻窦炎、咽炎、鼻黏膜红斑、鼻中隔红斑、口咽痛。上市后还有鼻痛、鼻部不适(包括鼻烧灼感、鼻部刺激、鼻酸痛)、鼻部干燥、鼻中隔穿孔的报道。
4.肌肉骨骼系统 骨密度降低、关节痛、肌肉痉挛、韧带扭伤、肌肉骨骼疼痛、四肢疼痛、肌强直、肌肉损伤、软组织损伤。上市后还有骨质疏松症的报道。
5.泌尿生殖系统 尿路感染。
6.免疫系统 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综合征(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过敏性鼻炎。上市后还有免疫抑制的报道。
7.神经系统 睡眠障碍、头痛、头晕、偏头痛。
8.精神 焦虑、行为改变(包括活动亢进、易激惹)。上市后还有激越、攻击性、抑郁、躁动的报道。
9.胃肠道 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部不适、牙痛、腹泻、胃肠道病毒感染、胃肠道不适或疼痛、唾液过少。上市后还有龋齿、牙变色的报道。
10.皮肤 (1)皮疹、皮肤病毒性感染。上市后还有瘀斑、瘙痒的报道。(2)局部给药可见皮肤感染、湿疹(包括感染性湿疹、湿疹恶化)、病毒疣、单纯疱疹、脓疱疮、特应性皮炎、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刺激、瘙痒、瘙痒恶化、毛囊炎、水疱、手指麻痹、皮肤干燥、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管扩张、风疹、痤疮样皮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痱子。
11.眼 白内障、青光眼。上市后还有视物模糊、中央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的报道。
12.其他 (1)挫伤、不适、流感、发热、病毒感染、疼痛、胸部症状。(2)经口吸入可见念珠菌病(包括口咽喉部、食管)、面部和口咽部水肿。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 3A4抑制药(如利托那韦、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沙奎那韦、酮康唑、泰利霉素):
结果:合用可增加本药的暴露量,从而增加全身用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机制:本药为CYP 3A4底物。
处理:不推荐合用。
【注意事项】
用药警示
1.本药吸入气雾剂用于哮喘长期的常规治疗,不适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本药吸入气雾剂不可突然停药。
2.本药雾化吸入用混悬液主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的短期规律抗炎治疗,且不适宜单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还应使用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药(如沙丁胺醇)以快速缓解哮喘症状。
3.如需增加速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的剂量以减轻症状,则表明哮喘病情恶化,此时应重新评估治疗方案,考虑增加抗炎治疗(如吸入更高剂量的皮质激素或口服1个疗程的皮质激素)。
4.曾接受过其他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间歇使用过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内外科急症患者,改为本药经口吸入气雾剂治疗时,在一段时间内肾上腺储备仍存在损害的风险,亦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故改用本药前应检查肾上腺损害的程度。
5.由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改用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时,可引起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或曾用全身给药控制的湿疹),应给予抗组胺药和(或)局部皮质激素对症治疗。
6.皮肤炎性病变合并感染时,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并停用外用糖皮质激素。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1.如出现库欣综合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应通过降低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皮质激素的方式逐渐停用本药,以避免突然停药引起的糖皮质激素不足。
2.如经口吸入给药后出现有症状的念珠菌病,可用局部抗真菌药进行治疗,同时可继续使用本药。
3.治疗哮喘期间,如出现矛盾性支气管痉挛伴喘鸣加重,应停药,并立即以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药治疗。
4.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停药。
5.若局部给药出现刺激,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监测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最大呼气量和(或)其他肺功能。
2.监测骨矿物质密度、肝功能。
3.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眼部检查。
4.长期用药的儿童应定期监测身高。
5.局部大面积使用糖皮质激素并采用封包治疗时,应定期进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兴奋试验,监测午前血浆类固醇、尿液游离类固醇,以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
制剂注意事项
苯扎氯铵:本药鼻用喷雾剂含苯扎氯铵,可能引起鼻黏膜刺激。
检验值专论
总胆红素
直接胆红素
间接胆红素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血清γ谷氨酰转移酶
血清乳酸脱氢酶
血清碱性磷酸酶
血清总蛋白
血清清蛋白
血清球蛋白
血清清蛋白与球蛋白比值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兴奋试验
尿17-羟皮质类固醇
尿17-酮类固醇
用药教育
氟替卡松-经鼻给药
氟替卡松-吸入给药
氟替卡松-外用
【国外专科用药信息参考】
牙科用药信息
反复使用经口吸入皮质激素,可在口腔和咽部发生白色念珠菌或黑曲霉局部感染。如发生,需进行抗真菌治疗或停用吸入皮质激素。
【药物过量】
过量的表现
1.急性过量:急性吸入高于推荐剂量的本药后可致暂时性肾上腺功能抑制。
2.慢性过量:长期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本药,可致一定程度的肾上腺功能抑制。
过量的处理
1.急性过量:无需采取紧急措施,可继续使用本药控制哮喘,肾上腺功能可于数日后恢复(通过检测血浆皮质醇确定肾上腺功能)。
2.慢性过量:应监测肾上腺储备,可继续用药。
【药理】
药效学
本药为合成的三氟化糖皮质激素,体外显示其与人类糖皮质激素受体的亲和力较高,具有强抗炎作用。本药无预期外激素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胃肠道、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无明显影响。
药动学
经口吸入本药一日2000μg(一次1000μg、一日2次),30-60分钟后,血浆药物浓度约为0.3ng/ml。给药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因采用的吸入装置不同而异。由于被吞咽的吸入剂量经消化道后所产生的生物利用度几乎为零,故药物全身的吸收可由药物到达肺部的量来决定。
经鼻给予本药一次110μg,一日1次,血药浓度通常未达检测限(<10pg/ml)以上,绝对生物利用度为0.50%,故给药后的全身利用度小于1μg。血浆蛋白结合率大于99%。体内广泛分布,稳态平均分布容积为608L。
局部给药可从正常完整皮肤吸收,封闭性敷裹、皮肤炎症和(或)其他皮肤病可增加透皮吸收。健康男性受试者使用本药乳膏一次12.5g,一日2次,连续3周,血药浓度均低于检测限(0.05ng/ml)。在封包情况下,健康男性受试者使用本药乳膏25g,连续5日,血药浓度为0.07-0.39ng/ml。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1%。
药物吸收后在肝脏经CYP 3A4介导的5-氟甲基硫代羰酸酶群水解,形成无活性的17-β-羧酸代谢物。大部分药物(87%-100%)随粪便排泄,其中75%为原形药物。1%-5%的药物以代谢物形式随尿液排泄。健康受试者静脉给予本药1mg,血浆清除率为1093ml/min,肾清除少于总量的2%,平均终末半衰期为7.2小时。
遗传、生殖毒性与致癌性
·遗传毒性 在本药的体外Ames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试验中,均未见致突变性。在本药的小鼠微核试验和培养的人淋巴细胞试验中,均未见致染色体畸变。
·生殖毒性 (1)分别皮下注射给予雄性和雌性大鼠本药一日50μg/kg[以mg/m2计,约为人类最大吸入推荐日剂量(MRHDID)的0.2倍],未见对生育力有影响,但可见前列腺的重量显著减轻。(2)分别皮下注射给予妊娠小鼠和大鼠本药一日45μg/kg和100μg/kg(以μg/m2计,分别约为MRHDID的0.1倍和0.5倍),可见胚胎-胎仔毒性,包括胚胎发育迟缓、脐疝、腭裂和颅骨骨化延迟。(3)给予妊娠大鼠本药一日68.7μg/kg(以μg/m2计,约为MRHDID的0.3倍),未见致畸性;但以一日25.7μg/kg或更高剂量给药时,可见胎仔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4)皮下注射给予妊娠兔本药一日4μg/kg(以μg/m2计,约为MRHDID的0.04倍),可见胎仔体重减轻和腭裂。
·致癌性 (1)口饲给予小鼠本药1000μg/kg(以mg/m2计,分别约为成人和4-11岁儿童的MRHDID的2倍和10倍),为期78周,未见致肿瘤作用。(2)吸入给予大鼠本药57μg/kg(以mg/m2计,分别约为成人和4-11岁儿童的MRHDID的0.2和1倍),为期104周,未见致肿瘤作用。
【制剂与规格】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1)每揿50μg。(2)每揿125μg。
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 2ml:0.5mg。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0.05%。
糠酸氟替卡松鼻用喷雾剂 每喷27.5μg。
【贮藏】
吸入气雾剂:遮光、密闭,30℃以下保存。
雾化吸入用混悬液:遮光,不超过30℃保存,不得冷冻。
乳膏:遮光、密闭,常温(10-30℃)保存。
鼻用喷雾剂:30℃以下保存,不得冷藏或冷冻。